免费发布信息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商务服务 » 会计/评估 » 个人独资企业仍可核定征收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个人独资企业仍可核定征收
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7-10 18:47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重庆
  • 浏览次数57
  • 留言咨询
 
详细说明

很多企业都会说自己的企业缺乏进项、成本,众所周知,成本越高,交税就交得少,反之,成本越少,交税就越多。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税率为25%,不过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12.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,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。

如果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长期缺乏成本,那么可以通过业务分包,业务分流的形式,在地方经济园区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,然后申请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,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开1%的专票,因此增值税就是1%,附加税为0.06%左右,企业所得税依法不缴纳,个人所得税不看进项成本直接核定销售额的10%作为利润人,然后再按照5%-35%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,实际税率就在0.5%-2.19%之间。完税后经营者可合理合法公转私,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(股息、红利)

不过现在可以核定征收的地区越来越少了,还能核定征收的地区大部分在一些经济开发区内,这些地方因为经济比较落后所以才出台了政策,想要吸引企业入驻。

 
[ 商务服务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联系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