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发布信息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商务服务 » 律师事务所 » 【瀚沣律师电话】股东退股有哪些限制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【瀚沣律师电话】股东退股有哪些限制
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07-18 20:51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重庆
  • 浏览次数346
  • 留言咨询
 
详细说明

法律咨询:我国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,但毕竟股东退股关系到公司本身的经营发展,为了防止出现一些违法的事情,我国对股东退股作出了相应的限制。法律咨询电话17318410031或023-86827607那么股东退股有哪些限制呢?请阅读下文了解。

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,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,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。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,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,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。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,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,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。因此,必须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。新《公司法》没有对此做出规定,笔者认为,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以下几方面的限制:

第一,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,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。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,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,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。

第二,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,否则,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。


第三,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,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,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,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,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,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。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。

实践中,若任由公司股东退股的话,势必造成这个市场的混乱。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生产,而公司债权人也可能无法追讨自己的债权。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股东退股方面的限制,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股东退股方面的知识。

更多成都法律顾问法律咨询问题访问网址

http://www.dggfl.net/html/2017/flkb_0718/529.html

更多律师服务请访问瀚沣(冠杰)律师事务所

官方网站 http://www.dggfl.net

瀚沣(冠杰)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

冠杰 189245827490755-83210049

重庆17318410031 023-86827607;

成都028-61644044 或18080821639

 
[ 商务服务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联系方式
  • 瀚沣律所
  • 已缴纳 0.00 元保证金
  • 资料认证  会员未认证
  • 联系人罗律师(女士)  [关注]
  • 会员 [离线] [留言]    
  • 电话
  • 手机
  • 地区重庆
  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(57号嘉州协信中心20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