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费发布信息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商务服务 » 律师事务所 » 瀚沣法律咨询:法律规定满十几岁不算童工?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瀚沣法律咨询:法律规定满十几岁不算童工?
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07-07 14:18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重庆
  • 浏览次数351
  • 留言咨询
 
详细说明

【重庆法律咨询17318410031  023-86827607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,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一直很大,严禁企业使用童工。在人们的概念中,年满十八周岁就是成年人了,可以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。对于童工的年龄,有的人认为是十四周岁,而有的人认为是十六周岁。那么我国法律规定,十几岁不算童工?下面瀚沣律师结合有关法律知识为大家讲一讲。

一、十几岁不算童工?

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,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,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。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,《民法通知》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才是成年人。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。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,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。所以,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。任何企业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,是招用童 工性质,属于违法行为。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。

二、企业使用童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?

劳动法》规定: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;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,从重处罚;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,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,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。

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,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。拐骗童工,强迫童工劳动,使用童工从事高空、井下、放射性、高毒、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,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,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劳动保障部门、公安机关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,构成犯罪的,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,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由此可见,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,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,就不算童工,应该是未成年工。企业使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劳动就属于使用童工行为,会受到相关处罚。现在,大家对十几岁不算童工应该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吧。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,行政部门会按照每人五千元标准处以罚款。

 

更多法律咨询请访问http://www.dggfl.net/html/2017/htjf_0531/170.html

网站 http://www.dggfl.net/

 专业,权威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

    成都18080821639或028-61644044;

     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-86827607;

  深圳 18924582749或0755-83210049

 



 
[ 商务服务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联系方式
  • 瀚沣法律咨询
  • 已缴纳 0.00 元保证金
  • 资料认证  会员未认证
  • 联系人段律师(先生)  [关注]
  • 会员 [离线] [留言]   
  • 电话
  • 手机
  • 地区重庆
  • 地址重庆渝北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