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庆法律咨询热线:17318410031 023-86827607】导读:在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中,申请人为保障自身去权益,确保案件裁决后被申请人有财产可执行,往往会申请财产保全。若保全费用承担有异议,法院如何分配?很多人对此会有所疑问,专业法律咨询律师团瀚沣律师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。
瀚沣律师说案:保全费用承担有异议 责任如何分配
A公司与B公司签署《建设工程合同》,约定B公司为A公司所有的凯旋大厦提供门窗安装工程服务,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。A公司在支付完500万元首期款后一直未支付剩余款项,B公司在工程完工后一直催促无果,无奈提起仲裁,要求A公司按约定给付款项并承担仲裁费、保全费等费用,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凯旋大厦。接到应仲材料后,A公司提出保全费用系B单位自行申请,相关费用不应由其承担。
仲裁庭裁决:A公司应支付剩余款项,并承担仲裁费、保全费
仲裁庭审理认为,《建设工程合同》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合法有效。在B公司依约完成合同工程任务后,A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项构成违约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故裁决A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并承担仲裁费、保全费等。
瀚沣律师说法:保全费用承担有异议 责任如何分配
根据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的规定,诉讼费用主要包括:案件受理费、上诉费、保全费、申请执行等、勘验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翻译费等。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,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。”保全费用属于诉讼费,按照此规定执行,根据此原则性规定,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,双方都有责任的共同分担。此案件中,S公司为违约方,承担违约责任,保全费用应由其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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