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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基本知识
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06-21 11:48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重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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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
一、什么是注册商标

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,包括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;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,受法律保护。

二、哪些素材可以用来进行商标注册呢

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
三、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什么要求呢

应当有显著特征,便于识别,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。

四、哪些主体可以申请商标呢

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,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。

 五、同一商标是否可以共同注册使用呢

两个以上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,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。

六、哪些商标必须进行注册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,必须申请商标注册,未经核准注册的,不得在市场销售。

 七、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呢

1)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、标志、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;

2)同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;

3)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;

4)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

5)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

6)带有民族歧视性的;

7)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;

8)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。

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

在线申报网址:http://zc.51cosy.cn/ 电话咨询热线:18215519117

     国毅知识产权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路68号1幢9-6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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