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不限
  • 公司注册
  • 企业服务
  • 商标注册
  • 会计/评估
  • 公证/认证
  • 同城贷
  • 营销推广
  • 网站建设
  • 翻译速记
  • 广告公司
  • 咨询策划
  • 印刷包装
  • 律师事务所
  • 租赁/典当
  • 劳务/移民
  • 看风水
  • 维修/加工
  • 影视艺术
  • 批发市场
  • 跑腿公司
  • 其他
  • 瀚沣法律咨询热线:民间借贷 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
    2017-06-23 14:27  点击:356
    留言咨询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热线:17318410031 座机:023-86827607借条,大概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法律文书之一,但是借条怎么打、什么样的借条隐含法律风险、如何避免在民间借贷中因为借条形式内容的不当而造成损失,却很少有人研究。瀚沣律师对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总结: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!


    (一)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

    案例: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,并打下借条,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。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,故意将“张宗祥”写成“张宗样”。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。到还款期后,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,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。无奈之下,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。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,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打借条时不妨请借款人把身份证号写上去,这样即使借款名字书写潦草,也可以凭身份证号确定其人。

    (二)是己借款,非己写条

    案例: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。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,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,离开现场,不久返回,将借条交给张,张看借条数额无误,便将10000元交给王。后张向王索款时,王不认账。张无奈起诉法院,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,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。后经法院查证,王承认借款属实,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借条书写现场完成、不得离开视线。

    (三)利用歧义

    案例1:李某借周某100000元,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。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,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,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:“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,现还欠款5000元”。这里的“还”字既可以理解为“归还”,又可以解释为“尚欠”。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,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借条内容应反复阅读,不留歧义。

    (四)以“收”代“借”

    案例: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,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:“收条,今收到孙某7000元”。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,李某在答辩时称,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,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,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。类似的还有,“凭条,今收到某某元”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写清借款原因,“收”“借”分明。

    (五)财物不分

    案例: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,在出具借据时,郑某写道:“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。”这种偷“斤”换“元”的做法,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写明借款用途,事由列清。

    (六)自书借条

    案例: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,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,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,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。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。丁某欲辩无言。后查明,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,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“1”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,谨防篡改。

    (七)两用借条

    案例: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。出具借据一张:“借到现金18000元,刘某”。后刘某归还该款,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,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。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将借据遗失一事明确载明。

    (八)借条不写利息

    案例: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,约定利息为年息2%。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: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。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,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。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,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的规定,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。

    【瀚沣法律咨询】提醒:事先明确约定,并记载于借条之上。

    以上,是瀚沣律师关于“民间借贷,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”的有关的法律知识,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。

    更多债务法律咨询请访问http://www.dggfl.net/html/2017/zqzwjf_0619/317.html

    官方网站 http://www.dggfl.net

     冠杰(瀚沣)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

        深圳18924582749或0755-83210049;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重庆17318410031 或 023-86827607;

    联系方式
    公司:瀚沣法律咨询
    状态:离线 发送信件 在线交谈
    姓名:段律师(先生)
    电话:17318410031
    手机:17318410031
    地区:重庆
    地址:重庆渝北区
    推荐信息